近期,一些不法商贩在网络上以“雾霾克星”“净化雾霾”等为噱头,对部分医疗器械产品进行虚伪宣扬,并借“雾霾气候”不合法出售制氧机、便携式氧气呼吸器等产品,误导顾客,给顾客带来安全隐患。
为维护顾客切身利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顾客:
出产运营医疗器械产品须依法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榜首类医疗器械存案凭据)、医疗器械出产许可证(或榜首類医疗器械出产存案凭据)和医疗器械运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运营存案凭据)。
网络出售医疗器械产品的运营企业还应当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效劳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买卖效劳机构资格证书》。
顾客应在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买自用医疗器械产品,并仔细阅览产品运用说明书,按说明书的要求正确运用。
现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意的制氧机、便携式氧气呼吸器等产品,其适用范围主要是供缺氧人群给氧用。
顾客所购医疗器械产品的相关信息能够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大众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如发现违法违规现象请尽快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告发。投诉告发电话:12331。
温馨提示
应对雾霾,除了削减室外活动,最直接简洁的防护手法就是佩带防护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