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院终审,判令105医院补偿李骏63.7万余元。还要补偿李骏5万元精神损失费。
前几年,阜阳市太和县男人李骏(化名)患上了良性肿瘤。来省会解放军第105医院(下称105医院)医治时,医师为他施行了伽马刀手术。可术后一年,李骏的双目逐步失明,性功能彻底损失。
▍术后视力下降 性功能损失了
李骏40多岁时,四肢显着增大,且常常头痛乏力,腰酸背痛。 2009年2月,他从太和县到105医院求医。经确诊,他患上了垂体腺瘤。其时,医师通知李骏,可采用伽马刀手术医治,而伽马刀是一种十分先进的放射医治设备。当年2月13日,医院对李骏进行了分次伽马刀医治。出院后,李骏复查发现瘤体的确萎缩。
术后一年,李骏双眼简直失明,性功能也彻底损失。从2010年开端,李骏先后在阜阳、合肥、北京、上海等地求医,可状况却没好转。这使得李骏置疑到了一年前的伽马刀手术。
▍维权榜首回合
患者:做司法判定前往医院索赔
从2010年开端,李骏先后在阜阳、合肥、北京、上海等地求医,可状况却没好转。这使得李骏置疑到了一年前的伽马刀手术。 2011年3月,太和县清浅法令服务所托付一司法判定所对李骏的状况做司法判定。判定定见以为,李骏的右眼彻底失明、左有0.5视力,构成三级伤残。并且,医院对李骏的医治过程中存在医疗差错行为,与李骏现在的医疗成果存在必定因果关系。
医院:签宽和协议 否定存在差错
尔后,李骏要求105医院给予经济补偿。经两边洽谈,2011年7月6日,医院与李骏签定一份《医疗纠纷宽和协议》,内容大致为:一、医院不存在医疗差错,后遗症属临床答应发作的并发症。二、医院赞同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37万元。三、协议为终究一次性了断协议。
▍维权第二回合
患者:求医仍无效才知院方忽悠
拿到补偿款后,李骏持续求医,但病况不见任何好转。后来李骏才理解,所谓的“宽和协议”存在逃避责任的嫌疑。所以,李骏向蜀山区法院提起诉讼,向105医院索赔医疗费、残疾补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合计100多万元。诉讼过程中,依据两边请求,一审法院托付另一司法判定中心进行判定。判定定见以为:李骏的疾病医治办法有手术医治、放射医治及药物医治。结合李骏病况,首选伽马刀医治是不合适的,医院存在差错。医院在医治前未进行眼科查看,李骏术后一年多双眼盲目。这与伽马刀医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差错参加程度拟为60%-80%;李骏承受伽马刀医治后,睾酮水平显着下降,不能扫除与伽马刀医治间存在必定的因果关系,医疗差错参加程度拟为20%-40%。
▍成果:医院有差错 判赔68万多元
据此,经合肥中院终审,判令105医院补偿李骏63.7万余元,扣除已付出的37万元,还应补偿26.7万余元。此外,还要补偿李骏5万元精神损失费。